我国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《燃气采暖热水炉》CJ/T228-2006中对燃气热水采暖炉的给水排气(即空气与排烟)方式进行了分类。燃气壁挂锅炉属于该标准中所述燃气热水采暖炉(额定热输入小于等于70KW)的一种,因此可参照进行分类。
该分类将不同的排烟方式用两位字符表示,第一位为1-8的数字,第二位为字母,各字符的定义见下表 我国壁挂燃气锅炉排烟方式分类方法
1 | 2 | 3 | 4 | |
第 一 位 数 字 | 通过给气排气管与水平安装在墙上或屋顶的终端相连接。给气排气管可以是同轴管,也可以是分离的双管 | 通过给气排气管与公用烟道相连接。公用烟道既提供燃烧所需的空气,也是排放燃烧产物的通道 | 通过给气排气管与垂直安装的终端相连接。给气排气管可以是同轴管,也可以是分离的双管 | 通过给气排气管分别进入公用烟道的给气排气管,给气管提供燃烧提供燃烧所需要的空气,排气管排放燃烧产物 |
5 | 6 | 7 | 8 | |
通过独立的给气排气管与其处于不同压力区域的终端相连接的 | 与经认证的第三方提供的给气排气系统相连接 | 通过垂直给气排气管和位于屋顶空间的换向器,与次级烟道相连接,燃烧所需空气取自屋顶空间 | 给气排气管分别于进气终端和独立的或公用的烟道相连接 | |
第二位字母 | Z | P | G | |
燃气锅炉自然给气排气 | 燃气锅炉强制排气 | 燃气锅炉强制给气 |